高房价的根源,在于上世纪90年代的中央、地方分税制改革:中央政府层面做事少、收税多;地方政府层面做事多,但税源少,又面临各种考核压力,因此一步步地陷入土地财政的依赖,由此造成地价、房价的交替恶性上涨。
看来,中央也已经关注到了这一问题,正在想办法为地方政府开辟新的税源、财政收入渠道。如果将议论中的房产税的全部或大部划给地方,那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无疑将会很高,也会减少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客观地说,这对压低房价、打击囤房、调节收入差距还是有益的。当然,这一切都是要建立在税制合理、执行公正的基础上的。如果新税制建立起来,执行中却充满了弯弯绕,那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