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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动物”可判刑3年 界限何在激起网络大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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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生命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不能只把人类的生命当做生命,我们周围的生命体也是生命,看看我们的周围,流浪猫和流浪狗简直是太多太多了,特别是前几年宠物热潮和非典以后,在大街上流浪的动物太多太多了,甚至有些无聊的人以虐待动物为乐,我感觉这样的人是没有人性和道德的,他们的灵魂是肮脏的,这样的人人人得以诛之,为什么你就这样的心理扭曲呢?一般情况下这样的人家境都不错,而且物质生活富足且能呼风唤雨,精神的匮乏才导致了这些人心里的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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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色秦羽 金币 +5 回复认真,鼓励! 2009-11-1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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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是应该的,因为西方法制健全的国家都有这项法律保护,
同样是鲜活的生命,就不应该被亵渎,当生命被漠视的时候,那么
我们离毁灭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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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表面的  好多法都是给有钱有权的人准备的  你没钱?一边待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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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很喜歡狗狗 所以動物保護法是很必要的 美國在這方面就做得很好 中國?  聽說光是 每年 北京地區 就必須交上千元的費用··   每年  美國 好像 也是1000左右  不過是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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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如果因为动物们的福利,人就不能吃肉了,似乎也不是很公平,动物界也有食肉动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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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动物是有根本性的区别,矛盾也是不可调和,弱肉强食,从来都是自然界的根本规则,狮子老虎捕食的时候可不管猎物有多么可怜,它们死的时候也不会有什么动物来可怜它们。

“动物福利”这个词我觉得用得好,我们的确可以在满足自己的需求的基础上尽量人性化地处理动物屠宰问题,这不关乎动物们什么鸟事,而是反映了个人素质问题。虐待和遗弃动物则是应该重罚的,我不喜欢样小动物,但是我也很讨厌将生命作为杂物来对待的家伙。

凡是人的素质没上来,说多了也是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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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郎君 金币 +4 回复认真,鼓励 2009-11-17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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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人权弄好了再说动物的权益
交通事故死一个人只要赔偿两万,而如果不幸——或者你也可以认为很幸运,只死了一只藏獒,那你要赔偿两百万

当杭州飙车案的主角胡斌开车将另一主人公谭卓送上5米高空看风景的时候,当谭卓在五米高空领略祖国壮美山河和城市规划的时候
大概没时间考虑自己的命值多少钱

幸运的是我们现在已经知道了,肇事方赔偿113万,大约是西安一条藏獒价格的三分之一

这年头,狗比人值钱。

[ 本帖最后由 风月星云 于 2009-11-17 04: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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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郎君 金币 +4 回复认真,鼓励 2009-11-17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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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o776 于 2009-11-16 18:23 发表
我觉得这是应该的,因为西方法制健全的国家都有这项法律保护,
同样是鲜活的生命,就不应该被亵渎,当生命被漠视的时候,那么
我们离毁灭也不远了
生命本来就不是等价的,如前所述,一条藏獒死于交通事故的价值是一个人的100倍。。
现实就是某些时候狗比人值钱。。

佛家说众生平等,动物是生命,植物也是生命
如果说虐待动物也算犯罪,那虐待植物算不算?踩踏草坪是不是也要判刑?攀折树木是不是也要蹲监狱?
“同样是鲜活的生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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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郎君 金币 +4 回复认真,鼓励 2009-11-17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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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obo210402 于 2009-11-3 22:47 发表
两名派出所协警邱某与蔡某知法犯法,在宾馆趁女子醉酒不省人事之时实施强奸,最终难逃道德与法律的惩处。日前,浙江湖州南浔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南浔法院根据犯罪事实,考虑到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事前并无 商谋,且事后主动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给予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两被告各入狱三年。(10月30日中国网)------看到了吧警察玩强奸才判了3年,你网民玩虐猫也判三年,那想靠虐杀动物纾解压力的都去来个临时性强奸好了,从扼杀生命变成创造生命,真是何乐而不为
兄弟我顶你,说的太好了

我不知道那些原本打算强奸的看到新的法律在同样的惩罚下是不是会转而去用虐猫来代替强奸
但我相信很多打算虐猫的,在同样的惩罚下会选择去强奸。

从扼杀生命变成创造生命,真是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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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mshiwoniu 金币 -3 顶的 代价…… 2009-11-17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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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3年有点太少了,比如传说新三国的那个剧组虐待了很多马,其实可以用电脑代替效果的,这些人飞用真的马,这些人应该判他10~20年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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