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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5627 发表于 2013-2-6 16:29   只看TA 11楼
这个嘛,是不是太重了,剁手指是残废啊,出来之后也是增加社会的负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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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goslagos 发表于 2013-2-7 20:48   只看TA 12楼
顶,太好了,楼主辛苦,继续努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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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yqlying 金币 -10 灌水 2013-2-8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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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尼尔 发表于 2013-2-9 15:44   只看TA 13楼
像那种强奸犯之类的性犯罪人员建议直接没收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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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口 发表于 2013-2-9 17:00   只看TA 14楼
乱世用重典,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就要通过另外的方法来调整了,而不是一味的只是用野蛮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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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4099 发表于 2013-2-9 20:34   只看TA 15楼
感觉还是不错的,应该借鉴一下,第一次劳改,第两次切一只无名指,第三次再切一只,第四次再切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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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y312475390 发表于 2013-2-10 18:51   只看TA 16楼
中国也该这样,像有些判死刑我都觉得轻了,有些罪关禁闭比死刑还要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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