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os223 于 2009-2-21 00:12 发表 首先感谢二楼大大的提醒,我对坛中各区的运作方式未达到娴熟的程度,今后一定加强学习,熟练其运用方法。 三楼仁兄我们俩共同探讨一下,1我所纠错的七处,该作者已照我所示对原文作了修改,由此证明我说的有些道理 ...